關于預防車輛自燃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8-06-13 15:52:12 查看: |
關于預防車輛自燃的通知 各大隊,中隊: 為進一步加強行車安全管理,嚴防發生車輛自燃等事故,4月21日,公司專題辦公會明確相關事項,現通知如下: 一、車輛自燃的預防工作 有些車輛電路、油路部件老化,易發生火災事故,預防應做到: ①停駛、待命或工作中暫時停駛待命的車輛,要因地制宜地停放,避免曝曬,防止車輛自燃事故發生。 ②車輛加油應注意避高溫,嚴禁撥打和接聽手機,加油不可過滿,以免行駛途中汽油因顛簸從通氣孔溢出,從而引發火災。。 ③加強隨車滅火器配備的檢查工作,確保齊全有效,放置合理。加強隨車逃生錘配備的檢查工作,確保齊全,放置合理。加強行車途中隊員上車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的檢查工作,切忌在車內放置液體打火機、高壓殺蚊藥、碳酸飲料、香水、發膠等易燃易爆物品。 ④如行車途中車輛起火,駕駛員應首先確保隨車人員安全下車,然后再迅速采取正確的應對措施滅火。 二、要求 1、各大隊積極行動起來,嚴格按規范操作,督促駕駛員認真履行職責,開車前認真檢查車輛 (1)嚴禁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上路。 (2)車輛出行前,必須檢查車況,特別是高速上的車輛輪胎、油路、水路、電路,杜絕因輪胎胎壓過高或過低造成的爆胎事件。同時要加強對轉向輪胎的靈活性、滅火器內的壓力等的檢查工作。 (3)夏季加油不宜過滿,避免車輛在行駛中因顛簸導致汽油溢出,遇有明火或者靜電引發自燃。預防此類事故發生。 (4)車輛駕駛室內,尤其是儀表臺上方不得放置打火機、罐裝飲料、酒類等易爆物品,避免陽光暴曬引發爆炸。 (5)要及時檢查車輛制動功能。杜絕因高溫、雨水導致車輛制動系統失靈或效能降低。 2、各大隊長和車輛管理大隊要認真清查核對車載滅火器的壓力及時更換,掌握車輛狀況,安全指標,及時做好維護保養。駕駛員在出車前、上高速公路前以及長時間行車后要仔細對車輛進行檢查,及時更換受損零部件,避免因車輛機械故障引發事故。 3、加強行車安全方面的教育,教育駕駛員安全行車。一集合點名時間多提醒,多說教;二要控制車速,嚴格執行車載音視頻GPS限速管理,提醒不改的嚴查嚴懲;三要保持車距,城區要保持10米,鄉鎮要保持20米,國道要保持50米,高速公路要保持100米。 4、專題會上孫總特別重申提及的要求。 (1)運鈔車改造維修,駕駛員負責監督修理廠嚴禁改造線路; (2)所有運鈔車嚴禁任何個人私自加裝、改裝線路及非公司指定安裝的車載設備; (3)所有押運車輛必須配備有效的滅火器。 (4)借此各大隊大隊長負責嚴格檢查槍庫、金庫的防火設備設施,確保安全。
咸寧市振寧武裝押運護衛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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